丈夫在抖音打賞女主播35萬,妻子能否要求其返還費用?
2021-12-15
如今的抖音、快手、小紅書等視頻社交軟件幾乎已經滲透到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不少人在休息的時候通過刷視頻看直播緩解一些現實生活中的壓力放松一下身心,如小編就喜歡看一些美食、購物直播。
許多人在遇到一些有趣主播除了點贊關注外,有時也會通過打賞送禮物等行為表示對主播的支持與喜歡。
但是“小賞怡情,大賞傷情”,也有人因為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超額打賞,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甚至走上違法道路。
但打賞之后后悔了,可以退錢嗎?如果是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進行打賞消費,另一方能否索回?
2019年6月,孫某注冊了抖音平臺賬號,先后在主播贈送禮物,其中向女主播隋某贈送禮物金額達35萬元左右,孫某妻子王某發現孫某在平臺的充值行為后聯系隋某,要求退還全部費用。隋某不同意,王某便以孫某贈與的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無權單獨處分、隋某與孫某存在不正當關系、違反公序良俗等理由將隋某與孫某訴至法院。直播平臺為用戶提供直播等服務,用戶通過平臺充值打賞主播,雙方即時成立網絡服務合同關系,同時亦即時履行。主播取得的打賞是基于自身提供的直播服務,無特殊情況是很難進行追回的,不然已婚人士均能夠以配偶不知情為由要求主播返還報酬,這對主播也是極大的不公平。你覺得呢?